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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思路研究
     
时间: 2017-12-11 08:30:00 来源:

  推进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思路研究

   

  李奉芪

  交通运输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具有“资金投入大, 建设周期长, 社会效益大的特点。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的筹资方式,将交通设施和公益事业推向社会,推向市场,走出一条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行为企业化、设施装备商业化的新路子。必须拓宽筹资思路, 实行多条腿走路”, 逐步建立国家投资、地方筹资、利用外资的投资新机制,进一步建立起政府引导、市场化筹资为主的投资良性循环机制。

  一是省政府应该制定我省交通建设的专项、专款扶持和倾斜政策,二是继续深化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我省交通投融资平台,研究有利于项目推进的融资方式。可尝试建立吉林省交通基础基金,鼓励国内外公司和民间资本以资金、技术、劳务、土地、材料入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形成全社会对交通运输业的合力。三是抓紧研究制定社会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省建投、省高速集团、省投资集团公司的主体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以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转让)、BLT(建设一租赁一转让)等模式,参与城市快速路、普通城市道路、综合交通枢纽(或运输站场)等建设,构建多元化筹措交通建设资金渠道。

  为此,省交通厅应根据当前形势提出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目标,建立起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全方位、多层次的融资和投资体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建设在任何情况下都离不开国家的投资,但在加快基础产业发展、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渠道除继续争取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外,更要加大市场化、社会化的筹资力度。如何在满足交通建设资金需求的同时,改革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深化改革突破口是关键,突破口即改革的切入点,就是要把合适的交通项目首先推向市场,让社会资金进入交通建设领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投资主体与企业投资主体存在着互补性,因而决定了政府投资主体存在的必要性,正确把握政府与企业在交通建设投融资活动中应有的地位,把政府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与企业产业投资职能区分开来,充分实现两者在交通建设过程中的互补。改革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重点是要实现四个转变,即实现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吸引社会资金向交通配置的转变;实现交通建设由国家包投资向分类指导转变;实现存量资产由生产经营向资本经营的转变;实现无偿投入向有偿投入的转变。要从根本上改变政府投资的单一投资模式,就必须构建政府、企业、社会资本有机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模式。一方面,针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介于竞争性和公益性投资项目之间,既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又具有私人物品的性质,属于准公共物品的特点,政府及其国有资本要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的重大项目中占有主动支配地位;另一方面,政府要进一步要放松市场进入限制,尤其是对一些不关国家经济命脉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许可民间、社会、外商资本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渠道要从政府拨款的单一渠道向政府拨款、政府控股参股、企业利用市场融资和民间、外商直接融资、发行债券、上市募集、产业投资基金、BOT, TOT以及利用亚行、世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等相结合的多样化融资渠道转化。最终形成在政府政策引导下,国有资本、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和外商资本等多元投资主体共同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序竞争局面,形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多元化投融资模式。

   

     
责任编辑: 发展研究中心赵芮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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